根据往年我省水产养殖病害发生情况和近期的疫情信息,山东省水产养殖病害防治中心提醒我省水产养殖从业者注意预防和控制以下病害发生和蔓延:
一、警惕病害
1、草鱼:细菌性肠炎病、烂鳃病、赤皮病和肝胆综合症。 2、池塘养鲤:烂鳃病、鱼鳋病和肠炎病;网箱养鲤:烂鳃病。 3、鲫:细菌性出血病。 4、鲢鳙:细菌性出血病。 5、鲂:肠炎病和细菌性出血病。 6、大菱鲆:烂鳃病和弧菌病。 7、牙鲆:腹水病。 8、刺参:弧菌病和纤毛虫病。 9、梭子蟹:纤毛虫病。
二、建议预防措施 10月份气温、水温下降较为明显,昼夜温差、寒流等因素易导致养殖动植物应激反应,应注意做好防范准备。10月份要加强对淡水养殖鱼类“三病”和海水鱼类腹水病、弧菌病等疾病的防治,发生病害时及时与当地水产技术推广部门联系,争取早确诊、对症下药,可最大程度上降低病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多数地区的养殖品种开始收获上市,在收获前要按规定停止用药,杜绝药物在养殖品种中的残留,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