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海鲜水产品批发分享 HAICHANINFO.COM

扫一扫关注

当前位置: 首页 » 养殖 » 水产养殖 » 鱼病防治 » 正文

美国大口胭脂鱼常见疾病及防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5-06 12:45:00    来源:中国海产网    作者:水产养殖    浏览次数:762    评论:0
导读

  一、赤皮病  (一)病因   鱼体表受伤后,因细菌感染而发病,病原为荧光假单胞菌。  (二)症状及危害   病鱼体表尤其

  一、赤皮病  (一)病因   鱼体表受伤后,因细菌感染而发病,病原为荧光假单胞菌。  (二)症状及危害   病鱼体表尤其是两侧的部分鳞片脱落,表皮发炎充血呈淡红色,鳍基充血,鳍末端腐烂,常与烂鳃病并发。一年四季均可发病,以春、夏季为多发季节,危害鱼种和成鱼,可导致鱼死亡。  (三)预防   1、养殖池应用生石灰彻底清塘。   2、鱼种下池前采用5%的食盐水浸浴10分钟~15分钟。   3、在该病多发季节,每月用0.2ppm~0.3ppm三氯异氰尿酸全池泼洒一次,一周后再用15ppm~20ppm生石灰泼洒。   (四)治疗   1、用0.3ppm三氯异氰尿酸全池泼洒,每天一次,连用3天;一周后再用20ppm的生石灰泼洒一次。   2、在水体消毒的同时,选择氯霉素或氟哌酸拌饵投喂,用药量分别为每千克鱼体重20毫克和30毫克。      二、打印病   (一)病因   因鱼体受伤后受细菌感染所致,病原主要为点状气单胞菌点状亚种。   (二)症状及危害   病灶多在鱼体的后腹部和尾柄两侧。患病初期出现圆形红斑,似红色印章,随后病灶处鳞片脱落,表皮腐烂,周围皮肤有明显炎症;病重时,溃疡处深至见骨,病鱼浮于水面,游动迟缓,摄食下降,最后致死。发病对象以成鱼为多,但发病率相对较低,病程较长,通常不会引起鱼的大批死亡。此病多发生在夏、秋两季。   (三)预防治疗    同赤皮病。       三、烂鳃病   (一)病因    引发该病的病原菌为柱状屈桡杆菌。   (二)症状及危害    病鱼体色发黑,离群独游水面,游动缓慢,呼吸困难。捕起病鱼,可见鳃上粘液增多,鳃丝肿胀,因部分缺血而呈灰白色,有时则因局部淤血而呈紫红色;病情严重时,鳃丝末端糜烂使软骨外露,可见鳃丝末端附着有大量污物。该病从鱼种到成鱼均可发生,水温15℃以上开始发病,在适温范围内,随水温升高,病情加剧。由于鳃丝糜烂,严重影响了鱼的正常呼吸,导致鱼的死亡。当池塘水质较差,放养密度过高时,更易暴发此病。   (三)预防    同赤皮病   (四)治疗    1、同赤皮病之1;    2、在水体消毒的同时,按每天每千克鱼20毫克“痢特灵”拌饲投喂,连用3天~5天。    四、细菌性出血病   (一)病因    鱼体因捕捞操作损伤后,受水体病菌感染所致。病原据有关资料称为嗜水气单胞菌。   (二)症状及危害   病鱼体表发白,失去光泽,粘液明显增多,尾鳍溃疡、缺损,腹部及臀鳍两侧有密集的充血点,肛门轻微红肿,部分病鱼尾柄部鳞片脱落,皮下充血。解剖可见腹腔内积有大量腹水,呈红色,有大量凝血块粘附于肠管及内脏的肝、脾、肾等,内脏失血呈土黄色或淡红色,肠内充气,内有大量黄色粘液,肌肉因失血而呈纯白色。该病多发于7月~10月,8月~9月为高发季节,尤其是混养在罗氏沼虾池内的美国大口胭脂鱼,因9月~10月是虾的起捕时间,虾起捕时易造成鱼体受伤,发生该病。专养池中发病则较少,该病可引起美国大口胭脂鱼死亡。   (三)预防    1、发病季节用生石灰进行水体消毒,用量为20ppm;    2、对混养在虾池中的鱼,在捕虾前先将鱼捞出放入备用池塘,以免反复捕虾使鱼体受伤。   (四)治疗    1、发病鱼池用0.3ppm“强氯精”全池泼洒一次。    2、在水体消毒的同时,投喂氟哌酸药饵,投喂量为每千克鱼体重50毫克,连续投喂3天~5天。      五、锚头鳋病   (一)病因   该病由锚头鳋寄生引起。   (二)症状及危害    病鱼游动急躁不安,清晨时常在水面游动。捞取病鱼,在鱼体两侧及鳍条基部可见有寄生的锚头鳋。受锚头鳋寄生的通常为二龄大口胭脂鱼。此病多在春、夏季发生。病鱼消瘦厌食,体质明显下降,如不及时治疗,可引发出血病,导致鱼体死亡。   (三)预防    每年的4月~5月份用0.7ppm“晶体敌百虫”泼洒全池两次,两次间应间隔一周。   (四)治疗    发病池用“晶体敌百虫”1ppm全池泼洒,4天~5天后再用药一次,一周后再用20ppm生石灰全池泼洒一次。

 
(文/水产养殖)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为水产养殖原创作品,作者: 水产养殖。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breed.haichaninfo.com/show-3306.html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124910107@qq.com。
0相关评论
 


海产批发|海产养殖|大连水产品价格SYSTEM All Rights Reserved
海鲜市场|海水产品|海鲜批发价格|深度水产|海产加盟|海鲜报价|海参加盟|东湖明镜|
业务咨询:15864010277

鲁ICP备130234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