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海鲜水产品批发分享 HAICHANINFO.COM

扫一扫关注

当前位置: 首页 » 养殖 » 水产养殖 » 养鱼技术 » 正文

罗非鱼苗种寄生虫防治一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5-06 12:07:00    来源:中国海产网    作者:水产养殖    浏览次数:1105    评论:0
导读

2007年1月13日早上,茂名市公馆镇下垌村一李姓养殖户所养罗非鱼暴发病害。14日,茂名市水产技术推广中心站组织技术员抵达现场,了

2007年1月13日早上,茂名市公馆镇下垌村一李姓养殖户所养罗非鱼暴发病害。14日,茂名市水产技术推广中心站组织技术员抵达现场,了解情况,解剖病鱼并调查取样。

  一、池塘条件

  李姓养殖户共有3口鱼塘,其中1口塘发病,发病池塘为长方形,东西走向,面积17亩,水深1.6米,泥沙底质,周围无农田、工厂等污染源。主养罗非鱼,混养鳙鱼。

  二、发病情况

  2006年11月中旬放养罗非鱼苗种29000尾,2007年1月12日未发现死鱼,但有大量鱼苗在水面窜跳,成群结队绕池狂游。1月13日早上死亡罗非鱼苗15000尾左右,死亡率达50%,鱼种规格为90尾/千克。混养的鳙鱼未见发病(规格250克/尾)。13日捕捞死鱼后,14日加注新水15厘米,未施任何药物。14日,死亡鱼苗数尾,以后未见死鱼。据养殖户称,由于发病塘为新塘,水色较清,事发前一个月,曾先后投入2500千克鸟粪(共50包,50千克/包)。

  三、检测诊断

  1.水质检测

  水色为青绿色,水色较浓,水体表面漂浮大量浮游藻类。测量水温18℃(下午4时左右),pH值为7.8,氨态氮浓度0.23毫克/升,溶解氧含量3.9毫克/升,透明度23厘米。取池塘表面水(未经过滤),放于显微镜下观察,有大量微囊藻和寄生虫(主要为车轮虫、斜管虫),寄生虫平均15个/视野(16×10倍镜下),密度较大。

  2.病鱼检测

  将病重的鱼捞出现场进行观察和解剖,患病鱼体普遍体色变浅,黏液增多,部分体表有小白色斑块。鱼鳃充血,发炎,分泌黏液增多。鳍条出现充血、糜烂。内脏解剖可见大部分鱼肠中度充血,内有大量肠积液,少数鱼体内有腹水。肝、胆、脾、肾正常。

  3.鱼体显微镜检测

  取鱼鳃病变部分进行镜检,鳃丝肿胀,颜色深浅不一,鳃丝融合或腐烂,鳃上黏液增多,鳃上毛细血管充血、渗出。在鳃丝中镜检有大量寄生虫(主要为车轮虫和斜管虫);皮肤上亦可观察到车轮虫和斜管虫。在鳃丝中镜检到一种单殖吸虫,量较少。

  四、病因分析及诊断结果

  由于养殖户投入肥料(鸟粪)量过大,导致养殖水体水质败坏,产生大量寄生虫寄生于鱼鳃及体表各处。寄生虫(主要为车轮虫和斜管虫)寄生于鱼鳃上,刺激鱼鳃分泌大量黏液,并导致鳃丝充血、发炎,最终导致鱼苗鳃丝受损,呼吸困难,缺氧死亡。

  五、防治过程

  1.13日上午将死鱼捞出,并埋掉。14日将其余仍浸泡在池塘中的鸟粪(10包)拖出水面,加注新水15厘米,改善水质,补充池水溶解氧。

  2.停肥5日后,即19日上午(晴天),全池泼洒硫酸铜、硫酸亚铁合剂(5∶2),使池水成0.3~0.4克/立方米浓度。先在上风区沿池边间隔泼洒1遍,即泼一勺药液后走几步再泼一勺,然后到池中间进行均匀泼药,在鱼群活动集中区域和深水区适当多泼洒。

  3.用药一周内留意观察药效,未见有异常。

  六、建议

  1.养殖水源充足,水质清新,水的理化性状要适合养殖生长,无污染,不带病原体。

  2.清除池底过多的淤泥,或排干池水后池底进行翻晒、冰冻。淤泥不仅是病原体的滋生贮存场所,而且淤泥在分解时要消耗大量氧气。

  3.定期遍洒生石灰,提高淤泥肥效,改善水质。pH偏低时,遍洒生石灰;pH偏高时,遍洒碳酸氢钠,调节水体pH。

  4.定期加注清水及换水,保持水质肥、活、爽、嫩及高溶氧。

  5.定期泼洒水质改良剂或底质改良剂,改善水质和底质。

  6.在晴天中午开动增氧机,充分利用氧盈,降低氧债,改变溶氧分布的不均匀性,改善池水溶氧情况。

  7.投喂的饲料应清洁、新鲜、营养全面。可同时投喂Vc、VE和鱼肝油等加强营养,使鱼尽快恢复体质。

  8.病死鱼捞出要统一掩埋,有条件的隔离发病鱼。

  9.在养殖过程中,加强日常管理,提高养殖户的防病意识。

  10.在发病初期可采取如下措施:①硫酸铜5~7克/立方米浸泡病鱼。②用鱼虫净全池泼洒。③用苦楝枝叶30千克煮水(1亩水面、1米水深),全池泼洒。

 
(文/水产养殖)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为水产养殖原创作品,作者: 水产养殖。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breed.haichaninfo.com/show-2036.html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124910107@qq.com。
0相关评论
 


海产批发|海产养殖|大连水产品价格SYSTEM All Rights Reserved
海鲜市场|海水产品|海鲜批发价格|深度水产|海产加盟|海鲜报价|海参加盟|东湖明镜|
业务咨询:15864010277

鲁ICP备13023436号